因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冠农股份相关责任人收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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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冠农股份相关责任人收监管警示
上交所12月22日对冠农股份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金建霞、时任董事李小红,时任独立董事何新益、胡本源、李大明、王传兵、万江春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3.53亿元,营业成本3.53亿元;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7.2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7.28亿元,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因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冠农股份相关责任人收监管警示
因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冠农股份相关责任人收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