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草案拟提请审议完善注册资本制度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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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草案拟提请审议完善注册资本制度相关规定
12月2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大河财立方记者从记者会现场获悉,公司法修订草案(四次审议稿)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臧铁伟介绍,2023年8月,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四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注册资本制度相关规定。增加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可以对股东出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为设定短于五年的认缴期限预留空间。明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全额缴纳股款。二是强化职工民主管理,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三是完善股东权利保护。增加失权股东救济程序,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规定,完善双重代表诉讼程序。四是增加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作为等比例减资的例外情形。
臧铁伟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公司法修订草案拟提请审议完善注册资本制度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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